小红书笔记如何写可以上热门:钱锺书就可以在公共图书上做笔记吗?

   首先从我的一段"艳遇"说起,各位路过的书友,没耐心的话,就直接看(二),这也是我的困惑所在,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一)那位陌生的读者,请别这样胡乱涂鸦!

   每次去浙江图书馆借书,随便翻阅架上的书时,总会看到一些乱涂乱画的“笔记”。其中一个“笔记”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我猜想那位读者应该是女性。在这里所谓的“笔记”,说白了就是把书变成个大花脸,用铅笔在一段文字或者只是一些字、词语下面胡乱涂鸦,简直不堪入目。

   在图书馆里我已经很多次遭遇这出自同一个人的“杰作”,想来我跟她也是有缘分,偏偏我看上的书被她捷足先登了,那时我真得是恼怒的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把她抓出来,狠狠“批斗”一番。因她给我留下的这恶果,让我产生了阴影,经常暗地里作着“小人”,度君子之腹。比如有时会打量观察下一些静坐看书的读者,看看他们手中是否握着笔正在书上作笔记。

   有一次我真被我发现一个女读者在书上面作笔记,而我就坐在她的不远处,当时就在怀疑跟有有多次缘分的就是眼前这个女读者,真恨不得立刻冲过去夺下她的笔,对她一顿责骂,这时候, 你用什么“谦谦君子”“绅士”来劝我少惹事,没门。我看到的那一刻,就是这么想的。虽生气,但心理挣扎就随之而来。自己原先的坚定的信念一下子泄掉了,没了底气,因为我怕那个女的到时跟我“吵架“,说出一句:“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设想可以这么劝:“你在公共的图书上做笔记,影响到了后来者的阅读!在你看来后来阅读此书的读者可以眼不见为净,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你的笔记只会像强盗一样杀出来,夺走后来者阅读时的想法、信念。”。但我转念一想,那种状况下我还真能说出这样的话吗?而我的短处就是不善于言说,尤其是在生气愤怒的时候,往往变得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反驳。过后,自己跟自己生闷气。这样的亏自己吃得也不少了。一想到此,我原本那要对那读者相劝的“壮志雄心”一下子冷下来了。最后,我对那读者的行动干脆眼不见为净,走人了事。再看着她作这好事,只会让自己生闷气,实在划算不来。

   为了不再让自己邂逅这种缘分,我曾想出两种方案。一、找图书馆管理员反映下这情况,把这个幕后黑手给捉出来。二、因为我跟那搞“杰作”的陌生读者还有些共同的阅读兴趣,我可以借出最新到的一些符合自己口味的书,然后在上面贴张纸条,写上:请别胡乱涂鸦,为了后来的阅读者着想下。但最后我还是没有付诸这两种方案,我总想着那人会迷途知返的,因为我也曾几次干过这样的事,我了解其中的一些动机,说到底还是心里的一点虚荣心在作祟。我是在后来随着阅读的慢慢加深(当然现在的阅读还浅),才觉察到自己的这种做法的不妥,我曾想过是否可以在一些生僻的字上加注音,以方便后来者的阅读,其它所做的一切都是多余的,直到现在还对这还是处于矛盾中。当我此刻敲下这些字,深究加注音背后的动机,发觉其实动机还是一样的,无非是为了在那一点点虚荣心中得到一点安慰,告诉后来者,你拿的这本书曾被我阅读过,我比你先“开垦”这本书的,我有一种自豪感。这难道不是虚荣心吗?只是相比胡乱涂鸦或是认真做笔记的“劣迹”,看起来“罪状”要轻很多,实质都是一样的。

   我和那个搞杰作的陌生读者的缘分直到现在还在继续着,也割断不了了,明天去浙江图书馆想来又会有这种“艳遇”了,苦恼,无奈…

  (二)钱锺书就可以在公共图书上做笔记吗?

   在我每次想到在公共的图书上作笔记这件司空见怪的事时,还会想到曾在一作品上见到的资料,说大家钱锺书在清华大学读书时,遍览图书馆的藏书,听说清华现在的藏书中还时不时能翻阅到他的阅读笔记,我不知道这事是否确切?但我想由此引申出的问题是:总有一些大家会在一些公共图书上做笔记,这“大家”身份有的是由后来他或者她的所取得的成绩加上,有的原本就已成大家。那么,大家就可以在公共图书上做阅读笔记?对于后来的研究者或是阅读者,这些阅读笔记是研究当事人的一个很宝贵的材料,或者阅读时得到种种享受,但我们就可以以此坚决支持这一行为吗?况且在图书馆阅读的人总会有些成为大家的,但你断定谁后来就可以成为大家?当我这样想着的时候,感到某种不平等。我们只是以后来成了定论的东西才找出种种美好的理由为当事人辩护。

   从这方面来说,假如钱锺书在公共图书上做笔记确有其事,个人是不敢苟同的。我实在没有故意叫板的意思。只是自己在阅读时的一点真实感受,也是我的一个困惑。不知大家怎么看待我所说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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